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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陳水扁能否參加五二○就職典禮,曾任特偵組檢察官的律師薛維平認為,保外醫治目的是治療,過去扁連投票都未獲同意,新政府邀請函形同「同意」扁參加;標準是否改變?考驗官員風骨。
薛維平指出,保外醫治的設立是因為病患在監所無法獲得適當治療,而准許到監所外醫治,但其身分仍是受刑人,主管單位當然不會准許受刑人四處亂跑、從事與醫療無關的活動,「因為這與保外醫治的目的不符」;過去陳水扁曾多次要參加募款餐會、投票,都被矯正署、法務部以不符醫療目的為由拒絕。
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指出,扁要不要赴國宴,他沒有特別意見,但一般保外就醫的受刑人也會與親友聚餐,若陳水扁因參加國宴而遭撤銷保外就醫,那就要釐清是因為「吃飯」還是「國宴」出了問題;法務部與獄方應整理出一套制度,不要因人設事。
警大助理教授賴擁連則指出,參加國宴不能和與家人、親友聚餐相提並論,這是受高度矚目的議題,更有其政治影響效力;若保外就醫的陳水扁成行,會不會有其他受刑人仿傚?獄政人員會不會遭民眾檢舉陳水扁特權?都是後續問題。賴擁連表示,赴國宴明顯不是醫療行為,扁若赴國宴,會為難獄政人員;若說出席國宴有助「恢復病情」,那去踏青幫助應更大。
有檢察官認為當初扁能保外就醫理由就較其他受刑人寬鬆,通常保外就醫的受刑人和朋友聚餐,獄方多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扁以受刑人身分參加國宴」太高調,說穿了也是政治、而非醫療問題。
 
 
閱讀秘書╱非經監獄許可 保外就醫不得從事無關治療活動
 
保外就醫是針對在監服刑者,因有重大疾病不能在監醫治,而准許交保治病的緩衝制度,根據「保外醫治受刑人管理規則」,保外就醫者除維持日常生活及職業所必需者外,非經監獄許可,「不得從事與治療顯然無關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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