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經紀-一審判決 沈威志等人軍職未受影響

陸軍下士洪仲丘案件,酒店經紀桃園地方法院一審做出判決,其中沈威志等六人未獲緩刑,不過,案件還可以上訴還沒有定讞,軍職還不會受影響。(李明朝報導)

軍審法移審到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案件,酒店經紀根據桃園地方法院發言人吳為平庭長表示,軍審法二階段移交到桃園地院審理案件,第一階段有十七件三十八人,第二階段十七件十七人,總共有三十四件,五十五人,酒店經紀其中有關洪仲丘案件總共有三案,被告十八人。

桃園地院合議庭法官對洪案十八人被告做出判決結果,酒店經紀其中為沈威志,副旅長何江忠,副連長劉延俊,上士范佐憲,酒店經紀士官長陳以人共同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私行拘禁,各處有期徒刑六月。

前五四二旅旅部連連長徐信正共同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私行拘禁,酒店經紀處有期徒刑八月。

管理士陳毅勳藉勢凌虐軍人,酒店經紀處以有期徒刑六月,如易科罰金,以一千元折算一日。

管理士羅濟元,陳嘉祥,李侑政,黃冠鈞,酒店經紀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之過失致人於死,各處有期徒刑五月,如易科罰金均以一千元折算一日。

管理士李念祖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六月,如易科罰金一千元折算一日。

至於憲兵官郭毓龍,酒店經紀因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私行拘禁,處拘役三十日,又共同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私行拘禁,處有期徒刑三個月。

判決無罪有蕭志明,酒店經紀宋浩群,侯孟南,黃聖筌,李豐政等五人。

目前只是一審判決,酒店經紀還沒有定讞,還可以繼續上訴到三審,沈威志等人被判決有期徒刑六月到八月不等,酒店經紀但未獲緩刑,若沒有上訴,將會影響軍職,應會上訴,爭取無罪或者緩刑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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